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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光伏+农业大棚
时间:2024-03-16 10:05:36浏览量: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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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大棚面积居世界第一,除小型拱棚等简易设备外,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面积超过200万公顷。对于光伏产业来说,如果能将这些大棚用地充分利用,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还能够有效利用太阳能资源,产出清洁绿色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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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光伏电站的电力资源可以直接提供给棚内的照明灯、灌溉设备、植保设备等使用,还可以供给周围居民和农户生产及生活使用。在一些蔬菜种植重点乡镇,农业大棚往往连接成片,具备分布式发电和并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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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土地利用优势

棚上光伏发电、棚下生态养殖、种植,提高了土地的综合利用率。不额外占用土地资源,更不会改变土地性质。


02

节能优势

光伏农业大棚可以满足农业用电需求。普通的农业大棚,针对不同生长条件的植物,需要满足种植物的特殊温控条件和补光等需求,同时还要进行定期的灌溉,要实施这些行为,自然离不开电。而这些电算下来一年需要不少钱,光伏发电可以满足这些用电行为。



03

经济效益优势

一举多得,一棚多收。光伏农业大棚首先是农业大棚农作物种植收益,其次还可申请农业扶持资金,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再加上光伏系统卖电收益,以及农户大棚节约电费,这样算下来有四笔收益。


04

扶贫优势

国家扶贫办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可为失地农民提供二次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建成的光伏农业大棚还具有示范作用,把观光、休闲、体验等旅游项目与光伏农业融合,形成极具特色化、规模化的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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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土地性质不可改变

农光互补项目基本都是建设在国家规定的十八亿亩基本农田的红线之内,属于土地不可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基本农田。在这个土地之上,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任何人、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无权利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农光互补项目必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光伏发电为辅的项目定位。需要保障农业种植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农业生产需求。

02

建设要求高

光伏农业大棚必须要满足设施农业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农作物的采光需求。必须要考虑将项目设施建设制定在一个相对较高,能够满足设施农业生产之上的建设标准。传统钢架跨度小,满足不了大跨度需求;且结构构件较多,投入成本高;同时占地面积大,影响下方空间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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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简易式光伏大棚

简易式光伏大棚的前屋面是温室的采光部位,也是散热部位,屋面铺设透明的塑料薄膜,顶棚采用薄膜组件,此类型大棚成本和装机量适中,可选安装的智能设备不多,属于经济适用型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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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房式光伏大棚

阳光房式光伏大棚的后墙和山墙采用砖混结构,起到支撑作用,光伏支架立柱架安装在后墙上。此类型大棚成本较高,但装机量大,可添加的其他可选辅助设备多,可建成及观光旅游和生态农业一体化的智能型新型农业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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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大棚顶部外加光伏

在农业大棚的上方采用钢架结构,门式钢架上部架设檩条固定光伏组件,组件与组件间的缝隙可不做密封防水处理。此类大棚装机量大,但需要考虑到钢架结构对于土地的占用以及是否会影响下方农业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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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喜阴植物或菌类对大棚的透光率要求相对较低,此类大棚的光伏组件面积占比较高,发电效益比喜阳植物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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